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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5-09-15 14:27 点击次数:
导读:防爆接线箱
据悉,2015年第四季度,共抽查了河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等9个省、直辖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防爆接线箱(盒)产品。依据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”保护的设备》、GB3836.3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护的设备》等标准规定的要求,对防爆接线箱(盒)产品的产品标志、接地连接件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、温度测定、抗冲击试验、电缆夹紧试验、引入装置密封性能试验、隔爆接合面参数、外壳耐压试验、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众企业。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到抗冲击试验、电缆夹紧试验、外壳耐压试验、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。
质检总局表示,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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